平山县杨家桥乡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平山县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平财监[2021]3号,遵循全面覆盖、程序简便、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实施了财政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由平山县杨家桥乡人民政府实施,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暴雨造成的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安置和洪灾隐患治理。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总资金21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因灾倒塌损坏住房修缮;10.236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18.52万元用于应急救援、洪灾隐患治理;0.288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过渡时期救助;1.956万元用于水毁重建工程。
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总资金21万元,其中冀财建[2023]134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万元,冀财建[2023]151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8万元。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按时间完成项目完成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资金拨付时。通过该项目消除了洪灾隐患、改善了受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我乡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由财政分管的主管副职牵头,组织财务室、农业办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自查。在客观、全面、科学的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整改措施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在客观、全面、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实地查看结合专业人员和部门的评审,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整改措施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开展预算自评工作时,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由各部门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如某一类指标未设定,其分值可合理调整至其他指标。若被评价项目不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或因服务对象满意度获取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而未能获取,则服务对象满意度的10分调入效益考核事项。
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应当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实际执行率已完成年初预算安排额,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工程按期完工率100%。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100%。
(三)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指标: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效果显著。
2.社会效益指标:保证工作正常运行效果显著。
3.生态效益指标:社会发展保障力效果显著。
4.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
(四)满意度
通过走访询问杨家桥乡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所在村的干部群众,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到95%。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自身水平和能力所限报告质量还需继续提高。
进一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加强绩效评价工作能力培训。
梁力伟:杨家桥乡人民政府 乡长
杨素鹏:杨家桥乡人民政府 武装部长
王晓玮:杨家桥乡人民政府 财政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