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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和
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八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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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和
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八条政策措施
 
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举措实施方案》
加强与市对接问计,待《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举措实施方案》出台后,结合平山实际,制定《平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举措实施方案》,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发展。〔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清单》,研究制定《平山县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清单》,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营商环境“堵点”,着力打造竞争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办事更加便捷的政务环境、行为更加守约的信用环境、融资更加顺畅的金融环境、普惠宜居的人文环境、开放多元的国际化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
每年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由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四、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
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检查,对《平山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平山县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之外的证明事项,各单位不得再要求开具,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在市公布扩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后,组织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涉及营商环境领域的部门对保留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增加县级告知承诺事项。〔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五、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
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临聘、工勤、借用、退休、去世、调离等无执法资格人员证件进行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对乡镇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对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专项整治。〔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六、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
组织普法骨干、志愿者进企业、进市场,针对实际需要,开展“精准普法”;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市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创建;积极利用平山普法等公众号推送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涉企排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这一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每年在全县开展2次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组织人民调解员加大对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纠纷排查力度,最大限度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加大法律服务宣传力度,结合县“普法宣讲团”进企业和普法志愿者进企业宣传活动,定期为企业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向企业员工推广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准确、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相关问题,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建设做出努力。〔县司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
1.加快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整合律师、公证、调解、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跟进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服务支撑,从而提高营商环境法治软实力,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开辟涉企公证、法律援助事项绿色通道。法援中心为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营企业困难员工,简化审查程序,实现快速办理。为企业的复工达产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对于涉企事项实行24小时服务热线(0311--82911101),随时解答企业的公证法律咨询和法律需求。
3.推进“法治体检”和律企恳谈会进一步开展。精准、及时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加强县律师行业与县工商联、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工作联系,深入推动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巩固好律企对接平台,推动律企合作机制常态化运行。
4.减免服务收费。对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企公证事项服务收费标准减低收费不低于30%。对因疫情造成鉴定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施行鉴定优惠减免服务,可(仅限法医类)免交鉴定费不少于应收鉴定费的20%;经委托单位与鉴定机构协商也可缓交鉴定费用。
5.缩短鉴定时间。对职工工伤鉴定事项在保证鉴定质量前提下缩短鉴定时间,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意见书,特殊情况除外。依托行业调委会,大力发挥“鉴调一体”作用,鼓励引导工伤职工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县司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查办力度,强化执纪问责,着力治理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野蛮执法、漠视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等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和亲商、重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