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五条
政 策 措 施
政 策 措 施
平山县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五条
政 策 措 施
一、稳外贸措施
1.奖励进出口额增长。对全县范围内2022年全年进出口额较去年增加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2.引导外贸企业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进口。引导企业用好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等进口贴息政策。对引进目录内,以及其它国家部委鼓励进口的设备、技术费用,给予不超过投资额10%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3.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我县重点支持的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给予30%展位费补助,每个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疫情期间出国(境)参加线下展会的企业,在展位费补贴30%的基础上,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参展补贴。对参加我县重点支持的国内展会(广交会除外)的外贸企业,给予30%展位费补助,每个展会最高不超过1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4.支持外贸企业加强质量建设。鼓励开展国际认证,对新增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健康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社会责任、温室气体排放、碳足迹、欧盟 CE等国际认证,且取得认证证书的外贸企业,给予认证费30%补助,每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万元。鼓励开展出口产品的研发、设计活动,对相关实际支出给予30%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5.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贸易。使用成熟平台企业提供的云服务、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工具建设独立站,进行海外推广、数字营销,且有出口实绩的企业,给予服务费、建站费、推广费等费用 30%补助,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支持外贸企业进行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升级,对数字软件使用及升级改造、海关AEO高级认证等费用给予30%奖补,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6.发放外贸企业物流奖补。对全县范围内2022年全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进出口实绩分别达到3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物流奖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7.鼓励支持品牌宣传推广。列入当年市商务局发布的《石家庄市服务贸易展会目录》的境内外展会、博览会,对参展企业按不超过展位费的30%给予补助,同一展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1个标准展位,展位费超过5万元/标准展位的,按5万元计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8.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带动作用。支持钢铁、玻璃、纺织、金属铸件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及RCEP等重点区域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企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含分包项目,不含国内企业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权益),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为境外投资和建设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境外项目的中方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最高保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在省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10%的补助。对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履约保函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20%的补助,一个项目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9.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政策资金从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及省市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此政策与已出台的其他外经贸、跨境电商、服贸等政策不重复奖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稳外资措施
10.推动落实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参加各类等招商活动,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广泛拓展招商渠道,及时获取项目信息,力争有新的外资项目签约落地。梳理外资企业年报信息,对经营情况良好、有大额未分配利润且近年来无增资的重点企业进行走访,积极宣传省市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
11.强化外资企业服务。建立重点外资企业专班,健全常态化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主动帮扶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环保等困难问题。用好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了解掌握企业诉求,梳理汇总问题清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更好发展。〔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
12.全面落实外资奖励政策。对在我县新设立的当年实缴外方注册资本达到2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在我县当年实缴新增外方注册资本达到200万美元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缴外方注册资本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负责〕
13.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政策规定,积极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国家关于外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和投诉工作机制,定期赴企业开展服务,适时召开座谈会、培训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各类帮扶解困政策,稳定企业预期和信心。〔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
三、开放平台支持政策
14.加大开发区项目建设力度。做好开发区项目帮扶包联,力争形成更多实物量,争取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项目建设考核资金奖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负责〕
15.推动开发区创先争优。在全市开发区综合考核中,力争排名前列,争取资金奖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