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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促消费十六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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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促消费十六条政策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
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消费券补贴发放活动,活动期间购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按实际成交额给予不超过5%补贴。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等活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
县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组织开展家用电器惠民补贴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在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的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按照销售价格给予最高15%的补贴。组织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市场扩大以旧换新家电品种,限额以上企业销售额增速超过省或者市(取两者增速高者为依据)5-10个百分点的,分别给予5-10万元奖励。加快发展长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山管理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对新引进行业知名大型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国际知名酒店进驻我县的,年零售额(营业额)分别超过1500万元、4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当年零售额(营业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在我县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品牌等级和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10-30万元奖励。鼓励支持我县老字号、名优特产品等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加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组织的“冀忆”老字号宣传活动和2022年河北非遗购物节等各类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推广宣传;推动大型综合体和大型连锁企业、商场设立老字号专柜,传承燕赵文化,提升我县老字号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特色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四、提振餐饮消费
持续推进我县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培育“冀菜”大师,做好“冀菜”崇礼菜单、冬奥会菜单的宣传推广,吸引大众消费;组织举办美食节、百家餐饮美食大联展等活动,活跃餐饮市场;结合发放消费券活动,适当增加餐饮消费券的发放,扩大餐饮消费。创新餐饮消费模式,积极探索搭建美食惠民消费平台,促使餐企让利惠民,升级扩容餐饮市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五、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组织精品文创和旅游商品积极参加第四届石家庄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积极对接“乐游冀”平台,在平台宣传门票减免政策、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等信息,向平台持续提供更多特色非遗和文创商品。积极参加“大美燕赵·冀忆乡情”河北乡村旅游活动,依据《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评分表》,培育推荐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建设文旅消费聚集区
推动文旅消费聚集区红崖谷景区丰富消费业态,提高景区品质,开展沉浸式文旅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集文化、旅游、商业、休闲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示范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七、推动体育消费
对省体育局专项体育消费券发放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并帮助企业开展体育消费券定点使用场馆的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宣传贯彻落实,面向全县征集体育消费券定点使用场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配合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体育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的监管,让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开展青少年滑冰暑期体验营活动,举办冰雪体验季,推动冰雪场馆打折、体验消费,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促进冰雪消费。〔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
八、抓好消费促进活动
适时组织开展消费券发放,举办平山购物节、美食节、音乐季等品牌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幸福河北欢乐购”、“购车节”、“中华美食荟”、“中国农民丰收节”、“夜经济消费季”等线下促销活动,“618”、“双11”、电商直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消费活动。组织本地商贸企业、电商企业通过自有平台或者与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加大网络促销力度,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赠送实惠、激发消费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贯彻落实《河北省石家庄市运动体验一卡通》,公开征集全县体育健身场所商家参与实施赠送、打折、体验等营销活动,对全县体育场馆资源有效整合,促进全县体育健身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
九、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对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重点商贸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不同等次的奖励。对于企业总部、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我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于新进入行业国内100强的商贸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早餐店、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2022年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2家以上。大力实施市场惠民工程,对新建或改建并符合相关标准列入年度政府支持的便民市场,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资金奖补(含省、市级奖补),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每个项目给予20-40万元资金奖补(含省、市级奖补)。打造至少1条特色商业街区,2022-2024年,列入省级、市级改造提升试点街区按照不超过投资金额的20%,分别给予最多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对其他改造提升的街区综合排名全市前15位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规模大、特色突出的夜间休闲消费聚集区,按照不超过5%,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补贴。支持创建绿色仓库,根据评定级别,给予5-10万元奖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为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搭建对接交流平台,促进产销双方合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邮政公司负责〕
十一、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建设的互联网平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20亿元、50亿元,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点支持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园区和直播基地发展。重点推进国家和省级示范园区建设,新评定(含增补)的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于在我县注册的新媒体直播基地、企业,按照投入、规模、贡献,给予10-5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强与京东等国内知名平台深度合作,对于签约落地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利用省电子商务专项奖励资金,举办产业集群电商应用大赛、资源对接会等活动,推动我县知名企业以自主品牌方式开展网上交易,打造互联网品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全面落实省市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政策,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会展活动、工会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积极落实省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清理不合理加价行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十三、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专项基金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四、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人行平山县支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十五、改进促消费便利服务
支持商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允许各大型商超、商城商场、汽车4S店在自有广场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及展示推广宣传活动。对各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各大商圈在同一场地举办的多场次活动的,实行随举办随报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十六、发挥产业支持政策的引导撬动作用
积极发挥《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政策的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征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项目和企业列入支持范围,加大对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等改善消费供给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有效发挥省会支持政策的支持企业经营、改善消费供给、撬动产业发展的作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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