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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八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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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八条政策措施
 
一、保障夏收顺利进行
以乡镇为单位,强化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服务和协调调度。针对新冠疫情实际,对跨区作业人员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确保农机装备跨区转运便捷通行,坚决防止擅自设卡拦截、随意阻路断村等行为,全力保障夏收顺利进行。麦收期间,协调有关加油站对农机加油执行93折优惠。〔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
将夏播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地块,确保应种尽种,坚决杜绝撂荒。落实中央、省级资金政策,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0.3万亩,每亩补助200元,确保完成任务。尽量减少大豆扩种对玉米面积的影响,全县净玉米面积力争不低于26万亩。〔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
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实施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以及损毁工程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四、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用途和种植管控,严格规范项目占地,加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监控土地清表,凡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或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未批先建、强行清表,已种植农作物地块要等收获后方可占用,不得提前毁苗。做好用地政策和粮食安全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粮食安全法律意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五、支持乡村建设
利用中央、省、市、县资金,新改建户厕12255座、公厕310座。建设50个省级美丽乡村,打造8个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深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发展特色产业项目,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积极引进涉农央企和大型农业企业
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涉农央企进河北活动,对进入我县的涉农央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开展农业招商活动,围绕“五大”特色产业,瞄准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丰富招商举措,强化跟踪服务,提高招商成效。对涉农央企及国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我县建立的分公司,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推进涉农企业发展
全面落实省级支持涉农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工程、农产品出口企业认证等方面补助资金,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走出去”。对从事渔业捕捞和养殖的经营主体,落实省、市两级给予的雇主责任安全保障互保费补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九、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落实省、市产业化联合体政策资金,指导市级以上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对河北善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水肥一体滴灌设施、购置周转用车、农产品加工车间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围绕“五大”特色产业,争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支持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提高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设施装备水平等,新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一、支持种业创新发展
积极争取省、市良种繁育基地的政策措施,支持我县现代种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二、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利用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重点支持新型棚室建设以及冷库、分拣包装车间、滴灌、加工设备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利用省级资金100万元,实施山地苹果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积极申报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三、支持滹沱河沿线种植结构调整
持续推进滹沱河沿线高效观光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特色产业示范片,引导滹沱河沿线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利用市级资金50万元,打造1个滹沱河沿线高端蔬菜育苗生产片区,全面改善片区面貌、提升片区形象,带动滹沱河沿线高效观光农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四、大力发展奶业振兴
落实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奶牛规模养殖场建设,实施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荷斯坦牛性控冷冻精液补贴、高产奶牛胚胎移植补贴等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五、加快发展中央厨房
加大招商引资,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我县中央厨房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和经营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六、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利用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新增建设一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七、加强产销对接力度
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加省、市蔬菜、水果、中药材、奶业产业发展大会等推介交流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扩大我县优质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八、组织银企对接
组织银企对接活动,聚焦重点产业,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零距离”接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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