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平山县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一、加强粮食安全保障
1.健全完善种粮收益保障政策。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及时发放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巩固现有扶持政策,统筹利用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政策资金,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确保完成市级下达我县的种植面积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2.切实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河北省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协调落实收购资金,强化人员、仓容、仪器、设备等各项保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规范收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山县支行、平山县金汇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3.强化粮油保供稳价。完善应急保供体系,保障应急粮食供应。配合国家、省、市组织政策性粮食拍卖,督促指导储备企业科学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平山县金汇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二、提高电力安全供应保障水平
4.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替代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底前核准开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
5.推动电网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等民生工程,实现城乡电网一体化建设。推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加大农村电网投资力度,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装备和自动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电网水平和普遍服务水平。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2022年新建改造农村电力线路32.38公里,更好满足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国网平山供电公司落实〕
6.加快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加强风电、光电等发展规划和项目审批规范管理。对我县风电光电剩余可开发资源进行详细排查,科学制定“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确保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红线、湿地林地、电网接入等规划充分衔接,实现能源资源高效合理开发利用。严把规划布局和项目审批关口,规范项目进入与退出管理。积极推广平山营里10KV兆瓦级新型电力系统项目建设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平山西柏坡110千伏百兆瓦级(县级)示范工程,提升革命圣地西柏坡供电可靠性和全绿电供应水平。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智能微网等多元化新型电力系统,解决电网网架薄弱、光伏消纳困难等难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工作站、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县分局、县水利局负责,国网平山供电公司落实〕
7.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落实全市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建立健全“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需求侧管理体系,构建可调节负荷资源库,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平稳,组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用电提供坚强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国网平山供电公司落实〕
三、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8.提升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市发改委支持,确保我县总体用气量需求得到满足。充分发挥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储气设施作用,科学有效调度,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平山县中诚燃气有限公司、平山县中燃翔科有限公司落实〕
四、全面增强能源储备和保障能力
9.增强电煤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电煤中长协+应急储运中心+社会代储”三位一体保供体系,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协调督促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
10.提高煤炭储备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煤炭应急储备保供体系,加快推进平山大吾省级煤炭应急储运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应急储运中心和代储企业早储多储,适时投放,切实提升全市煤炭应急保障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平山弘天物流有限公司落实〕
11.提升储气调峰能力。鼓励城燃企业采取租赁LNG储备设施等方式,增加应急储备能力。压实天然气储备责任,采暖季前注气满储,满足3天日均消费量的国家储气能力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平山县中诚燃气有限公司、平山县中燃翔科有限公司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