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统计局权力清单
(共 2项) |
序号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一 |
行政许可 |
共1项 |
二 |
行政处罚 |
对统计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或罚款处罚 |
平山县统计局 |
法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三个月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视情节处罚 |
无 |
三 |
行政强制 |
共0项 |
四 |
行政征收 |
共0项 |
五 |
行政给付 |
共0项 |
六 |
行政裁决 |
共0项 |
七 |
行政确认 |
共0项 |
八 |
行政奖励 |
共0项 |
九 |
行政监督 |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平山县统计局 |
法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 |
无 |
无 |
无 |
十 |
以上合计: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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