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鑫无证开采大理石矿案
2023-08-03 11:51
发布时间:2023-08-03 11:51 来源: 【字体: 打印
曹洪鑫于2023年05月14日,在古月镇高洼村无证开采大理石矿,至2023年05月17日。经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北总队勘测采出方量为7m³(合18吨),经平山县价格认定中心(平价行政[2023]21号)认定采出大理石矿单价为每吨123.33元,共计非法所得222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款,属非法采矿。
当事人已停止非法开采;已将罚没款共计2886元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平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已履行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