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制定平山县文化宫和中山广场人防工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制定平山县文化宫和中山广场人防工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平山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制定县工人文化宫和中山广场人防工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经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座谈会,报经县政府批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停车时段划分
机动车昼间:7时00分至19时00分(含本数);夜间:19:00至次日7时00分(含本数)。
二、收费标准
机动车不分车型,昼间首小时内免费,超出1小时不足2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小时加1元,白天每辆次封顶5元;夜间首小时内免费,超出1小时不足2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小时加1元,晚上每辆次封顶5元。
三、减免措施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
本文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你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做好收费宣传、公示工作。
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