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市、县级实施部门 | 备注 |
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 | 省、市、县级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四条、第六条;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二条;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 5.《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 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冀政发〔2017〕8号)第一条;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8〕4号)第四条。 |
行政审批局 | |
2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省、市、县级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四条、第六条;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二条;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 5.《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 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冀政发〔2017〕8号)第一条;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8〕4号)第四条。 8.《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第四条、第五条。 |
行政审批局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市投促局已下放县级,依据:石政办发〔2011〕3号中“限额以下允许类、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及变更的核准” |
3 |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 省、市、县级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0号)第十八条;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第五条; 3.《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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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 | 市、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二十三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九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 |
5 | 招标文件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 | 市、县级 | 1.《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 |
6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 市、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第十二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一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 |
7 | 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 | 市、县级 |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号)第六条第三款; 2.《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8号)第十三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 |
8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市、县级 |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号)第十九条; 2.《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8号)第二十条; 3.《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第二十七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 |
9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市、县级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78号)第四条; 3.《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第四十四条。 |
行政审批局 | ||
10 |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 | 市、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四十七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9号)第四十四条;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第三十六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 |
11 |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除危险货物运输) | 省、市、县级 |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第十五条; 2.《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部分。 |
行政审批局 | 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货)”已下放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原由市级负责),相应备案同时下放。 |
12 | 企业备案 | 公司备案(章程备案) | 市、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行政审批局 | |
公司备案(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 市、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行政审批局 | |||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 市、县级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第三十三条。 | 行政审批局 | |||
13 |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省、市、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第三十五条。 | 行政审批局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已下放县级 | |
14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市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十二条。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委托县级实施,依据:石审改办〔2022〕2号)委托正定,石审改办〔2022〕4号委托除正定外县(市、区)和高新区、循环区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 市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二十三条。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区设库备案 | 市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十七条;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办理事项的通告》(2018年第108号)全文。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 | 市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二十五条。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标注 | 市级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四条。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
15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市级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八条。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委托县级实施,依据:石审改办〔2022〕2号)委托正定,石审改办〔2022〕4号委托除正定外县(市、区)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 | 市级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八条。 | 行政审批局(市局委托县级实施) | |||
16 |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 市、县级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七条; 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十三条。 |
行政审批局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由市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