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自2023年10月18日至 12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抽查范围:住建领域监管企业;抽查内容:从《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产生。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1.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数据。对2023年房地产领域投诉较多的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迹象的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中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100%,中风险抽查比例不低于50%,抽查对象作为被检查对象。
2.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内部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1.本次联合抽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参与此次联合抽查的县有关部门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3.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五、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能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督导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严格督导,和谐检查,主动接受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为我县住建系统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对督导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要及时进行整改。企业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予以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