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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平山县2024年乡镇标准化农兽药残留检测室试点创建方案》的公示
2024-07-0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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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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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市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平山县2024年乡镇标准化农兽药残留检测室试点创建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农安股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0日。
联系电话:0311-82838527
附件:
平山县2024年乡镇标准化农兽药残留检测室试点创建方案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