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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7-03-06 15:33
发布时间:2017-03-06 15:33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平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十二五”时期,我县体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获得了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先进县、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三项国家级殊荣,为“十三五”全民健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突破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不足、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有待加强等瓶颈,推动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指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冀政发[2016]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县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为方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能力与水平,努力开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局面,使全县人民在共建共享中增加获得感,为建设富强平山、美丽平山打下基础,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县体育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标准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全民健身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多元功能得到更好发挥。——全县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多彩。全县每年举办大型特色群体活动2次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0%,人数超过20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人数达到25万。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高标准体质监测大厅建设完成,国民体质数据库和长期稳定的监测制度基本形成,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每年能够组织1次以上有计划、有规模的体质测定工作,《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标比例达到92%以上。——全县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体育组织。全县城镇居民每1000人、农村每2000人中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县基层站点数量超过50个,90%以上的健身站点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城区社会体育指导站(点)发展到20个以上,体育社团总数达到10个以上,并辐射到乡镇和重点村(社区),形成全覆盖。——城区新建体育公园1个,将公共体育场纳入其中。各乡镇、行政村均建有体育健身广场,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大幅提高。二、主要任务(三)繁荣体育文化,促进人民全面健康发展树立“健康第一”理念,积极宣传“终身体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等体育健身新观念。在全县机关、单位、学校广泛征集具有平山特色的全民健身新口号,激发百姓健身热情。深入挖掘我县北冶乡“抬黄杠”、平山镇“渔家乐”、“踩高跷”等传统体育文化,结合中华体育精神、奥林匹克精神等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通过各乡镇及县城庙会,以及爱平山网、微信、广播等各种途径和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展示健身活动风采。(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活动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丰富和完善活动体系,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向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发展。大力开展球类、徒步、健身操、骑行、跳绳、门球、轮滑、钓鱼、登山、游泳、滑雪、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登山+骑行、滑雪+温泉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抬黄杠”、“渔家乐”、“踩高跷”等民间民俗运动项目。全县每年举办大型特色群体活动2次以上,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全民健身日”期间至少各举办1次不同类型,适合不同人群的小型多样化全民运动会。精心打造“西柏坡红色之旅徒步游”“天桂山登山节”、“北马中滑雪节”等特色活动。(五)科学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推进我县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向独立法人转变,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全面推进“4+X”体育组织建设模式创建,重点依托县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总站、老年人体育协会、篮球协会,联合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棋类、武术、广场舞等运动项目协会,努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每年不定期给予其音响、器材等物质支持,定期选派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等。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推动登山、武术等体育社团向基层延伸,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和扶持基层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广场舞、空竹等自发性的健身团体、网络体育社区和社会体育活动站点等草根民间体育组织依法依规登记。(六)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建设,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配置均衡、突出特色、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服务网络和城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城区“3+X”工程建设(即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积极创建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级体育场、体育公园、体育文化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以及笼式足球场、拆装式游泳池等场地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实现具备场地条件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零散用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每年增加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县城社区每年增加健身路径场地不低于30处,每年至少为50个行政村配备健身路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场地器材。协调旅游、住建、国土等部门,在秀水公园、明珠公园、文昌公园等公园中增加体育健身设施。通过捐助、赞助、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建和管理大型体育场地健身设施。做好已有全民健身公共场地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新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全民健身乡镇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创新和引进科技含量高、新型、安全、实用、便于推广的健身设施,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继续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全部对社会开放。(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互促共进融合发展格局结合我县自然、人文、地理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户外运动、休闲娱乐等项目。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业融合,积极创建天桂山+沕沕水“山水户外+休闲体育”特色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发展西柏坡红色之旅+驼梁山“红色文化+体育休闲”产业和北马冢滑雪场+温泉休闲养生“冰雪运动+温泉休闲”产业。加大在北冶乡等旅游特色乡镇发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力度,结合皇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等重大旅游示范区项目,开发特色体育活动,培育我县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充分利用太行山、滹沱河、温泉等优质地理生态资源,重点在西柏坡国御温泉度假小镇、温塘镇等地加快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产业的融合。到2020年,争取将我县率先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相关精神要求,吸引体育传媒、体育策划、体育产品制造等企业到我县投资立项,建立基地,积极探索我县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形态、发展模式和服务产品创新。(八)拓展体育交流,推动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各种宣传手段、载体,积极推广我县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果,积极主办和与相关单位联办各种全民健身、文化研讨会、交流、展示活动,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开展讲座。与省、市体育、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对接,积极参与全国乃至国际的相关体育赛事、文化交流、考察观摩等活动,并积极建设全民健身交流渠道和平台,全面加强与省会及周边省、市县的交流合作,与正定、鹿泉等区县积极开展乒乓球、篮球等项目的交流,扩大我县知名度与影响力。(九)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重点扶持合河口、蛟潭庄、杨家桥、营里等边远乡镇的公共体育设施发展,每年按不低于各乡镇行政村总数的20%给予扶持,推进县域内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努力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走出教室、走进操场、走进大自然的机会,培养热爱运动、科学健身的习惯,营造政府和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确定的测试项目及有关内容的实际测评,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和课外活动计划,每人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根据老年人个人兴趣、运动能力、性别、经济条件等不同因素,开展散步、慢跑、气功、太极拳剑、乒乓球、羽毛球、台球、门球、自行车、棋类等深受欢迎老年人欢迎的项目集会,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培训、全程指导,引导老年人积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关爱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为特殊人群服务的健身服务体系,规划增加适合特殊人群锻炼的场地设施,保障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和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强大作用,统筹推进职工、青少年、妇女、农民、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协调开展,积极支持和协助他们广泛开展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并为他们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营造浓厚、持久的全民健身氛围。根据国家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及省、市足球改革发展相关要求,整合社会足球资源,建立我县业余足球联赛制度,努力推动民间足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经费、场地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我县各业余足球队的作用与影响力,营造大众足球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足球运动在全县群众中的普及程度。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建立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扩充足球师资队伍。建立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强力跟进足球场地的建设管理。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县城周边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等,建设不少于10个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大投入,改善中小学校足球场地条件,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培养足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学校和社会关于足球场地共建、共享机制。借助冬奥会申办成功契机推广冰雪运动。依托北马冢滑雪场筹建滑雪协会,利用东方巨龟苑、红崖谷等旅游景区及其他空置场所建设3片以上嬉雪场地。以冰雪竞赛、冰雪运动会等形式,提升群众的参与热情。强化冰雪运动健身指导,大力培育冰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学校,促进冰雪产业与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不同群体的冰雪健身需求。推广普及冬奥会和冰雪运动知识,提升群众冬季健身意识和能力。三、保障措施(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组织架构,根据各自职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政府做好宏观管理、资源整合分配、购买智库服务等工作,体育行政部门牵头,文化、卫生、教育、科技等部门密切配合,体育总会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共同推进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在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十一)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各乡镇(村)、社区体育工作及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财政预算,保证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的稳步增长,力争我县每年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人均2元标准。严格落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法确保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体育事业的专项资金70%用于群众体育。建立多元资金筹集机制,增加体育投资渠道,吸引各类资本投资体育,增强体育发展的后劲与活力,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十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建立由政府、各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结合各行业协会、体育团体、通过第三方机构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过各项指标增长情况对比,查找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并加以解决。(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通过增加场地建设、经常性组织各种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加健身锻炼。鼓励各单位和社会组织支持全民健身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民健身工作表彰大会,对全民健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体育社会团体及个人给予表彰,授予其“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单位”和“全民健身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将奖励情况报同级组织及人事部门,作为单位考核及个人职称评定的一项依据。(十四)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建设和完善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根据个人体质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和服务资源库,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健身场地设施运行状况、健身指导、项目介绍、健身时间预约等多项服务。(十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发掘、培育各管理模式。树立新型人才观,注重专业人才、智力人才、科技人才、基层体育骨干人才、民间示范型人才的发掘、利用,根据人才特征,以多种途径、平台、渠道、形式开展全民健身人才的培训,提高全民健身管理和指导水平,提升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水平,重点培养县城社区及各乡镇村民间健身领军人物,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及外出参观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的发掘和培训,为提升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整体水平提供多元化服务。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组织骨干、全民健身管理者和工作者,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者为主体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十六)完善全民健身法律政策保障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制定并出台全民健身智库人才引进、设施建设、体育投资等各方面优惠政策,确保全民健身工作顺利推进。县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建立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将经常性执法检查纳入日常工作,为群众全民健身活动保驾护航。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本实施计划的贯彻落实,作为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作为实施依法治体、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的主要内容,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威严。四、组织实施(十七)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建立由县政府牵头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宣传、教育、体育、财政、文广新、卫计、住建、规划、国土、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大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推进力度,重点解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问题,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十八)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政府要在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基础上,做好执行职责的部门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并在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市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