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311-82911059。
一、概述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平山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公众关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一)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强化与公众互动交流,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提供咨询答复;加强与新媒体的融合,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了县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该项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对外公开。同时,对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平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全县形成了2名专职人员及158名兼职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三)强化队伍素质。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结合省、市要求,组织全县23个乡镇、47个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信息发布员进行了各类培训,提高了全县信息发布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了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提高信息质量。在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县结合省、市的最新要求,以规范政府从政行为为核心,以为民、便民服务为宗旨,把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内容作为工作重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的格式、字体、字号等,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提高。
(五)严格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我县还利用绩效考评、实地检查、网上信息统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并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季度、年度进行通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较慢和公开信息不完全的公开单位加大督促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日常化、制度化的重要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县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365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类信息95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采用电视、微信、报纸、公开栏、简报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一年来共公开信息722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县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涉及有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投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变动大,使公开工作不能做到连续、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权威性与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18年,我们将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强化对外宣传、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平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