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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决定 |
(一)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项;
(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三)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
执法机构 |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资料;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局法制机构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机构在指定时间提交。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