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
2022-06-23 09:05
发布时间:2022-06-23 09:05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住建局就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19日—30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覆盖所有在建监管项目,检查人员:包联项目局领导、安消中心工作人员、第三方专家2人。
三、检查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四、检查内容
  1.各方责任主体
(1)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理等情况。 
(3)施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安全生产
各项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开展“双控” 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以及“一台账、三清单”落实等情况。 
2.施工现场
(1)《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等情况。 
(2)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3)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基坑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现场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职业病防治、食堂卫生落实等情况。 
(5)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6)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情况,疫苗接种、7天核酸检测工作。
(7)汛期安全施工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8)施工现场消防及动火作业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严肃纪律。要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做到执法决定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服务企业发展。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