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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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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市场监管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主动公开。2022年,平山县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51条,均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展示。
(四)依申请公开。2022年,平山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从收文、流转到答复平均期限为10天,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大大提升。
(五)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所做好政务公开,平山县市场监管局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稳步有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并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自查、整改,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监督保障。在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严格把关,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用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统筹领导,强化部署安排,将年度任务明确分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二是继续加大经验交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建立公开审核机制,加强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对机关各股室和各市场监管所公开文件严格核查,进一步规范系统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和文件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公开信息必须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公开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