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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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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布平山县统计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平山县统计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一)推进主动。年初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目标、公开渠道、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加强日常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 落实相关措施,保证工作有序开展。1、选派专人参加培训,学以致用抓工作实效。我局积极选派专人参加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文件,深入研读相关条例,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2、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圣地平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各种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范围、质量、水平、程度与《条例》要求有差距;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以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现。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继续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日常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同时,加强对申请答复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022年,我局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的任何费用。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