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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06-14 10:15
发布时间:2024-06-14 10:15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平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尚未正式印发。2021年5月31日,县委编委印发《关于调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平机编[2021]8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三)机构人员情况。

2023年退休1人,年末共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编制管理人员23 人。

  • 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收入合计44592723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927230.18元。

本部门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5927230.18,其中:基本支出6663379.58元,占1.5%;项目支出439263850.60元,占98.5%;经营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当年预算执行大体完成较好。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为做好自评绩效工作,由主管项目的副职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此项工作。

  •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通过业务科室自查和科室间互查,最后自评小组对各个环节进行评审,将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值对比,得出分值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产出指标40、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满意度指标10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 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本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宣传、突出服务,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得力助手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参照预算绩效文本中分项绩效目标、指标,从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对分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指标细化、量化,得分依据充分。

根据以上要求,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包含四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预算执行率指标、效益指标以及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下设立四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指标下设一个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率。效益指标下设立个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设一个二级指标为满意度指标。

我局对绩效目标的设定进行全面科学总结,保证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和各项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总得分,满分90分,得出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发现存在预算执行率低问题。下一步我们在制定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时,会充分考虑人员变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精准预判、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充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备注

1

商志辉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

副局长

 

2

韩文辉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

党组成员

 

3

李志勇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

党组成员

 

4

张卜念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

科员

 

5

李霞霞

平山县乡村振兴局

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