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平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平山县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出台《平山县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我县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县实际,坚持突出重点、科学研判、合理安排、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明确了县级重要物资储备部门职能,强调了承储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对承储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县级重要物资储备数量准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合格。
二、主要内容
《平山县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共包括六章三十七条:
第一章(第一条—第六条):总则。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的范围、原则,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第七条—第十七条):规划与收储。对全县重要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物资目录、年度计划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县级储备部门、承储单位或者企业做出了原则规定。
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轮换和动用。规定了县级重要储备物资轮换机制、原则、制度,明确了可以动用县级重要储备物资的情形及程序。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保障与监督。明确了县级储备部门和承储单位或者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资金保障及强化监督检查。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法律责任。明确了县级储备部门和承储单位或者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第三十七条):附则。明确了县级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