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实施方案
2022-10-18 16:41
发布时间:2022-10-18 16:41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牧渔业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牧渔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下半年按照平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和部署,我单位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平山县分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牧渔业行政执法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畜禽、水产养殖企业,饲料、兽药生产及经营企业(门市)等。
抽查比例:20%及以上。
抽查时间:9月-10月。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局各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等内容,使市场主体名录库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整检查人员名录库,随着人员的调整逐步完善。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三部门随机选配的方式。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四)制定“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计划。结合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下半年9-10月份集中开展三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实现权力清单的全覆盖。
(五)及时公开抽查及处理结果。各执法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报法规股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制定“双随机”抽查检查细则。法规股要制订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细则,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五、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