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教育领域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教育发展环境,根据平山县双随机办《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1】1号)、《关于印发平山县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全年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低于5%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抽查对象名录库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从执法人员库中采取随机与定
向方式抽取检查人员
(四)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
(五)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
(六)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监察部门实时对各业务处室组织实施的“双随机”抽查过程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平山县教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