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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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干部职工413人,内设13个科室队,下属供热办、供水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政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市公园管护中心、中山广场服务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
二、单位职能
按照《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城市河道、供热、燃气、中山广场等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各乡镇城镇管理工作;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五个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水务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办公地址
平山县轻工路1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1月-5月、9月-12月: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8月: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82935296
六、负责人
闫军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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