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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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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7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山县2019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平山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平山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84)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81)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推进机关效能革命活动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政策落实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改进和增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稳妥处理地方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相关政策措施公开。围绕实施贫困“清零”行动,及时公开剩余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等信息。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污染源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河流沿线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等方面信息。(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分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按照《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19号)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6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内。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的有机结合,制定发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及政务公开平台等进行公示。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就业帮扶政策和技能培训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监管、医保监管、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和地方层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等业务信息。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及时公开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加大文化惠民卡发放、送戏下基层、全民阅读等文化活动信息公开。全面做好惠民利民十一件实事进展和完成情况信息公开,确保为民解忧,实事利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加县级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县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全县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乡级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一)推进决策公开。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以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等参加或列席政府会议。开展政策宣讲和权威解读,提升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人民满意政府。(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执行公开。围绕省、市、县“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和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推进执法公开。按照《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26)要求,依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行政执法决定(结果)统一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并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一并公开。积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全文公示率2019年底前达到80%。(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相关执法部门)
三、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大优化“4+4”产业发展格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加大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政务舆情,要严格按照《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平机号〔2019〕-11)有关规定做好回应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政策制定部门要通过撰稿释义、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全面解读,将最新鲜、最权威的政策解读传达给企业和群众。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46)要求,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做到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逐步实现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优化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需要到大厅办理的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9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确保2019年底前县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做到以考核促规范。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及时修订完善与新条例相关的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又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要点,并通过门户网站尽快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办公室将按照绩效考核有关要求,适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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