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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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山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共57条,包括预决算报告及相关数据、减税降费政策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机构职能信息、财政资金下达、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使群众政策知晓度、便利度极大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未收到个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工作要求,着重加强信息发布前信息审核,严防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不切合实际的内容,避免出现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未经审批严禁擅自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办理信息公开事项,积极优化政务服务,细化办事指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流程,坚持“先审后发”,多级审核发布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定期开展自查,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虽有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传统媒体与政务新媒体融合,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严格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流程,注重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出台政策开展多元化、实质性解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多渠道、多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平山县财政局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