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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3年度)
2024-04-22 16:39
发布时间:2024-04-22 16:39 来源: 【字体: 打印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组织机构及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文件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组织筹备系统重大活动或大型会议;负责后勤事务工作。
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财务股: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局机关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对外宣传、信息发布、文稿起草及文件打印、复印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
信访办:负责来访接待,处理日常信访问题,协调解决各类举报、投诉信访案件。
法制办: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工作;负责执法证件年检和监督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
村镇股: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新民居建设;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建筑法相关职能,对口市住建局相关业务;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古村落及风景名胜区管理、申报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督导检查工作。
公用股: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实行管理监督;负责城建工程概算编制和工程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年报及城建资料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建设上水平工作宣传、督导、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以及资料统计、上报工作。
征收办: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
招标办:负责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负责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总监)变更登记;负责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负责招标公告发布、标中监督、标后履约。
质监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墙改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定额管理,工程管理,受理质量投诉、清理拖欠工程款。
安全和消防服务中心: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预测分析,监测房产市场运行;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拟定房屋交易、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与房地产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
负责拟订物业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区老旧小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物业小区达标创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指导住宅内装饰装修工作;指导县住宅维修资金业务工作。
人员编制情况
住建局编制内共111人。其中: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共有工作人员111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5人,中层以上干部15人,局内设机构4个。党员总数68名。
资产情况:房屋及构筑物2386平方米,车辆实际4辆,通用设备172台。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及构筑物2516.2平方米,车辆3台,通用设备244台。
(二)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局下达住建局预算指标共计26828.114万元,其中项目类指标26828.114万元.2023年年底,其中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所需第三方(专家)服务费的请示6.24万元、平山县桥西污水处理厂项目11407.89788万元、平山县博物馆项目2755.1642万元、光禄山公园建设项目2000万元、关于拨付平山县桥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平山县博物馆项目前期费用的请示14万元、冀财综[2022]49号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317万元、冀财综[2022]49号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202万元、冀财综[2023]8号关于调整分配2023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116万元、冀财债【2023】9号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00万元、2022年下半年占地赔产596.227323万元、2022年历史建筑物的测量建档挂牌9.89万元、关于申请拨付交通局运输公司房屋拆除费用9.9113万元、关于申请拨付西城华府项目管网工程建设费的请示45.189万元、建设南大街临街商业房屋补偿10.8818万元、冶河公园(秀水公园)过渡费90.7648万元、农村环卫一体化服务费项目151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外运无害化处理费710万元、冀财社【2022】1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42.3万元、冀财社[2022]19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79.2万元、冀财社【2023】113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82.3万元、冀财建【2022】2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补助资金30万元、冀财建[2023]25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81万元、应急救援补助资金15万元、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费用17.5万元、关于拨付乡村建设评价省级专家团队调研等三个项目费用的请示6.65万元、关于冶河明珠小区外墙修复工程等项目申请资金的请示30万元、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体改造项目96万元、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5万元、住房补贴2万元、租赁住房试点3770万元共计30个项目。
2.支出情况
2023年年底,住建局共计支出资金25525.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5525.95万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5.14%。其中项目资金共计支出25525.95万元,其中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所需第三方(专家)服务费的请示6.24万元、平山县桥西污水处理厂项目11393.156869万元、平山县博物馆项目2391.759327万元、光禄山公园建设项目1961.15615万元、关于拨付平山县桥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平山县博物馆项目前期费用的请示14万元、冀财综[2022]49号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317万元、冀财综[2022]49号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202万元、冀财综[2023]8号关于调整分配2023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116万元、冀财债【2023】9号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43.208892万元、2022年下半年占地赔产596.227323万元、2022年历史建筑物的测量建档挂牌9.89万元、关于申请拨付交通局运输公司房屋拆除费用9.9113万元、关于申请拨付西城华府项目管网工程建设费的请示44.189万元、建设南大街临街商业房屋补偿10.8818万元、冶河公园(秀水公园)过渡费90.7648万元、农村环卫一体化服务费项目151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外运无害化处理费710万元、冀财社【2022】1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0万元、冀财社[2022]19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79.2万元、冀财社【2023】113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47.7万元、冀财建【2022】2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补助资金30万元、冀财建[2023]25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0万元、应急救援补助资金12.34万元、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费用17.5万元、关于拨付乡村建设评价省级专家团队调研等三个项目费用的请示6.64万元、关于冶河明珠小区外墙修复工程等项目申请资金的请示30万元、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体改造项目96万元、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万元、住房补贴1.593万元、租赁住房试点3478.5919万元共计30个项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考核目标旨在全面提升绩效部门的综合能力,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优化提升。通过不断努力和持续改进,我们期望在绩效管理上达到新的高度,为组织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住建局的发展。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住建局为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步实施、机构保障、监督落实”的工作思路,专门成立绩效管理工作组,工作组人员进行了明确的项目对接负责分工,其中住建局副局长李庆慧任组长,财务科主任梁立新任工作组副组长,成员由局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召开专属会议制定自评方案,收集相关资料,自查抽查相关财务资料,计算核定自评分数。撰写自评报告,发现问题,于每周例会上会讨论整改方案,下达整改工作计划,于下周进行整改情况核查。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是投入绩效情况分析
按照合同和预算时间进度完成项目及资金拨付。
二是过程绩效情况分析
补贴资金项目设置补助金发放率指标,工程项目设置工程按期完成率、验收合格率、工程完工率等指标。
三是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补贴资金项目设置补助覆盖率指标,工程项目设置工程按期完成率、验收合格率、工程量完成率等指标。
四是效果绩效情况分析
工程项目设置工程按期完成率、验收合格率、工程量完成率等指标,补贴资金项目设置补助覆盖率指标。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参照预算绩效文本中分项绩效目标、指标,从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对分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指标要细化、量化,得分依据要充分。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和各项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总得分,满分100分,得出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其中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审批程序不够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存在缺陷其中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支出管理力度不够其中支出结构优化不足、项目启动慢、资金拨付不及时;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及其他问题。
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执行预算管理过程中,合理、合规、合法的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加强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确保预算口径和核算口径一致,便于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分析工作的开展。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
组  长:谷全国  住建局  局   长   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梁立新  住建局  财务股长  助理会计师
成  员:李建春  住建局  办公室主任  八级职员
杨海丽  住建局  财务人员  高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