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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摒弃交通陋习 文明安全出行“文明交通”倡议书
2022-03-18 16:26
发布时间:2022-03-18 16:26 来源: 【字体: 打印
摒弃交通陋习 文明安全出行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维护我县良好的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 遵守法规,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摒弃开车不系安全带、斑马线上不礼让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自觉自律,文明行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机动车道候车,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人人都走文明路,条条马路都通畅。
 
三、规范停车,从我做起。机动车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不要在路内没有临时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非机动车辆按照停车位排列整齐、有序停放,保持县城街面停车秩序良好。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人人有责,共享共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以遵纪守法、安全行驶、文明出行为荣,摒弃不良陋习,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造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平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