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山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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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79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山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平山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民生水平,增强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根据《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着力促建设、重养护、提服务、保安全、强治理、抓示范,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构建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实现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品质稳步提高,交通融合发展和产业支撑能力明显提升,交通治理水平显著进步,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成效显著、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底,确保实现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建设好农村公路。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000人以上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均达到85%,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硬化路,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
管理好农村公路。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体系全面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交通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养护好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巩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成果。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5%,且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均实施比例不低于县域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
运营好农村公路。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级以上,推动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邮政服务行政村直邮率和快递服务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1.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布局、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用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养护能力等因素,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制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巩固所有乡镇100%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和所有行政村至少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的农村客车硬化路的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排查和改造,实现农村公路危桥动态清零。大力推进2000人以上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加快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硬化路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口安全改造。按照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鼓励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同步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服务设施,有效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等设施,拓展服务功能。
3.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网络规模和发展质量。要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建设原则,坚持质量效益并重,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乡村产业布局、特色乡镇建设等要求,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之中,推动串联乡村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产业和资源节点、中小城镇和特色村庄的区域路网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停车港湾、公路驿站、路边“口袋”公园、休息区、观景台等。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督,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设施“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开展省美丽农村精品示范路创建工作,建设农村公路品质工程。
4.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优先在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实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窖井盖安全管理。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按照要求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强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管理力量。由公安交警部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工作站、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1.落实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贯彻执行《河北省公路条例》,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通过日常抽查、核查、信息公开等手段,加大“四好农村路”督导力度,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由财政部门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管理责任,加强监督考核,保障建、管、护、运营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管、护、运营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政策保障,加强监督指导,相关乡(镇)履行主体责任。
2.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县级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为县级路长,乡(镇)政府、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为乡(镇)、村级路长,各级路长按职责对本地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及路域环境、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各有关部门、乡(镇)要进一步健全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能力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专兼职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养护、路政、运政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管理机制有效运转。乡(镇)政府要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快提升管理水平。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运用民主决策机制,组织村道的建、管、护工作。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共建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
3.坚持依法治路。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力度,防止、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
4.整治路域环境。各有关部门、乡(镇)要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统筹安排,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推动和巩固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和非公路标志,加强净化、美化、绿化,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推进农村公路出行指示系统建设,实现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县域内县级公路的过村街路段由当地乡村负责保洁、垃圾清理和大气污染等相关工作。
5.完善交通助农政策机制。建立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养护领域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岗位。
6.提升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交通运输中的应用,逐步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营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用好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为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及科学决策提供技术保障。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创新智慧物流运营模式,推动电子运单跨方式、跨区域共享互认。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工作站、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公安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平山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全力推进养护常态化、多元化、规范化
1.做好养护计划。按照“节约高效、实事求是、保障水平”的原则,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准确测算必要的养护投入。注重预防性养护,加大养护工程实施力度,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养护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鼓励建立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积极培育养护市场,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3.提升养护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实现“有路必养”。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内业档案,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养护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建立养护费用与养护质量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加强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监测,推动“人工+自动化”检测深度融合,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40%以上,具备检测条件的路段全部实现路面自动化检测。财政部门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和自动化检测费用保障。
4.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市、县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市、县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县财政部门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桥梁(隧道)每年每延米100元。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为10%,省财政直管县县级投入比例不低于90%;市财政直管县市级投入比例为45%,县级投入比例不低于45%。县级公共财政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需要保障养护工程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工作站、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公安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平山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更好服务城乡经济发展
1.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提升行动,在巩固建制村通客车率100%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通过城市公交延伸等措施,推动实现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引导城市公交换乘优惠等政策向城乡客运领域延伸。积极推动城乡公交向城区周边重点乡镇村延伸。
2.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物流提升行动,推动农村物流融入现代流通体系。在借鉴先进服务品牌建设经验基础上,积极培育申报省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乡村运输服务站建设,整合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加快农村物流节点布局,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鼓励在城乡客货运场站内设立客货邮综合服务站,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网点下沉。以提升功能、拓展服务为重点,依托县级道路客运、电商服务、邮政快递等场站资源,升级改造县级农村物流中心。统筹利用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农家超市、村邮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农业合作社等公共设施资源,布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建设“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三级物流节点体系。
3.加大道路运营支持。通过购置车辆补贴、运营补贴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边远地区、客流较小、效益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工作站、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公安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平山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山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乡(镇)政府全力组织实施本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县对各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评价制度。
(二)加强示范引领。要在农村公路、城乡客运、农村物流等方面开展各类示范创建、品牌申报活动。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省示范县、示范乡(镇)、美丽农村精品示范路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各示范创建单位在创建期内要补齐短板,不断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创建期满通过验收,切实发挥带动作用。已命名示范单位要开展常态化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满足达标要求,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基本资金投入。鼓励采取政企合作、争取债券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资金。对示范创建成功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省示范县、示范乡(镇)、美丽农村精品示范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积极宣传宣讲“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工作要点,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农村公路工作的积极性,为“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平山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平山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晨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克明 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
焦彦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国平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李绍健 县林业工作站党组成员
贾华军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杜永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费建朝 县农业农村局副书记
赵林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刘今朝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贵明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
韩文辉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张永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官辉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平山县
分公司副总经理
马 朋 平山镇副书记
王民生 温塘镇副书记
康晓红 岗南镇人大副主席
杨晓雷 东回舍镇人大主席
康 军 大吾乡一级主任科员
范朝东 南甸镇副书记
樊习强 东王坡乡副乡长
李 瑛 两河乡副书记
张 赟 上三汲乡副乡长
焦彦明 古月镇副镇长
米小龙 北冶乡副镇长
李荣娇 下口镇政法委员
陈 敏 孟家庄镇副书记
刘义升 苏家庄乡一级主任科员
韩永中 西柏坡镇副镇长
韩国强 宅北乡一级主任科员
李进波 下槐镇副镇长
秘京京 上观音堂乡人大主席
封 超 营里乡副书记
杨云云 小觉镇副镇长
刘苏军 蛟潭庄镇宣统委员
何乐乐 杨家桥乡交通站长
尹 焯 合河口乡一级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焦彦虎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研究解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拓展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和治理能力,有力有序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