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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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2024〕2号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山县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平山县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发展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县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县继续实施20项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有效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无任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 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新建成不少于1个高品质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程。指导帮助农户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28户灾后农房重建任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95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六)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无任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七)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提升农村户厕9472座,修缮建设公厕22座,恢复重建粪污处理站7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县实施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县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孕妇产前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及时对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进行筛查、诊断和干预,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聋哑儿出生。到2024年底,确保建档立卡孕妇应筛尽筛,实现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全县全覆盖,强化遗传咨询指导,全面落实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提升全县出生缺陷防治一体化闭环服务能力,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九)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无任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制定全县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参加10期中小学脊柱侧弯防控技术培训;组织完成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工作;对确诊脊柱侧弯的中小学生,制定中医药干预方案并指导及时干预;加大脊柱健康宣传力度,督促开展脊柱健康知识文化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5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15人以上,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四)就业促进工程。推荐市级劳务品牌1个;向市级推荐优化升级孵化基地1家;失业人员再就业866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791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残联)
(十六)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救助我县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七)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390件以上,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八)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223场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九)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或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1个,建设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2处,建设乡镇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2个。(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十)“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培育省级五星级巾帼家政基地1个,选树省级五星级“河北福嫂”2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30场。(责任单位:县妇联)
工程年度任务量有变更的,以最终省定任务为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县有关部门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约束,推动各项工程按计划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县有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强化推进举措。县有关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及时有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 “绿色通道”,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县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民生工程成效。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