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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告 知 书
2024-03-09 16:30
发布时间:2024-03-09 16:30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镇新安村及有关农户:

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你村位于村东南角东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343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325开始,由平山镇人民政府、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