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镇人民政府(原里庄农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平山县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于2024年5月1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5.60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1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5月17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征收你镇面积:0.0771公顷
(二)范围:(东至:平山镇集体土地、西至:西村庄村集体土地、南至:西村庄村集体土地、北至:平山镇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平山镇孟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平山县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于2024年5月1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5.60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1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5月17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征收你村面积:0.0916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村庄村集体土地、西至:西村庄村集体土地、南至:西村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本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