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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山县2024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使用跨县域节余指标)
2024-04-01 10:22
发布时间:2024-04-01 10:22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镇南街村及有关农户

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4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使用跨县域节余指标)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你村西东至:道路;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虞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本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于2024415日,由平山镇人民政府、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