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镇中贾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平山县2024年度第2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4年5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4]1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7.036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4]1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5月24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4年5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0361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南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西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北至中贾壁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2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