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东王坡乡西生沟村及有关农户:
平山县2024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6月2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32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11.722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32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6月28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4年7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征收你村面积:11.7229公顷
(二)范围:村南(1号地块东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生沟村集体土地;西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生沟村集体土地;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生沟村集体土地;2号地块东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3号地块东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土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