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专题专栏 > > 征地信息
征收土地公告(平山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
2024-10-19 09:30
发布时间:2024-10-19 09:30 来源: 【字体: 打印

南甸镇盖家疃村及有关农户

平山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0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农用地29.189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0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征收你村面积29.1899公顷

(二)范围:村北(东至:南甸镇盖家疃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南甸镇东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西柏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甸镇盖家疃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南甸镇盖家疃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019日至20241028。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