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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用告知书(平山县2024年度第40批次建设用地)
2024-11-12 14:46
发布时间:2024-11-12 14:46 来源: 【字体: 打印

下槐镇南文都村及有关农户:

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4年度第40批次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你村位于村东地块1东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地块2东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南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2.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20241127开始,由下槐镇人民政府、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