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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平山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
2024-11-15 15:22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2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镇烟堡及有关农户

平山县2024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9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614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9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0月26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征收你村面积2.6146公顷。

(二)范围:烟堡村东北东至:本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道路;北至:本村集体土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15日至20241121。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