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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平山县2024年度第5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2025-01-10 15:59
发布时间:2025-01-10 15:59 来源: 【字体: 打印

平山镇南街及有关农户

平山县2024年度第5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4〕10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022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4〕10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批复印发时间:2025年1月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征收你村面积:1.0221公顷。

(二)范围:南街西东至:道路;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虞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本村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10日至2025117。本公告可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sjzp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山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