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现将市发改委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3﹞6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