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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领导
靳 军 县政府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张添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财税、金融、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工业经济、统计、人社、外事、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数据和政务服务、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管理、国防动员、人防、消防、双代、房管、供水、供热、房地产解遗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外事办、大气办、解遗办、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园林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商服务中心、房地产服务中心、供热办、供水管理处。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与县人大、政协、监委、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山县分局、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商联、老干部局、科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促会、各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
郝春艳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畜牧、能源、移民、供销、农机等方面工作。
分管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局、大中型水库管护中心、供销社、新能源服务中心、移民服务中心、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
负责与气象局、文联的工作联系。
梁晨东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药品安全、涉军、民政、电力、邮政、烟草、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
负责与人武部、驻平部队、供电公司、邮政公司、烟草公司、各通信公司的工作联系。
宋佳毅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法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
负责与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的工作联系。
黄常锋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妇女儿童、城投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爱卫办)、医疗保障局、城投公司、新投公司。
负责与团委、工会、残联、妇联、计生协、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
协助张添阁同志负责生态环保工作。
刘书文 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协助郝春艳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方面工作。
张英杰 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协助郝春艳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方面工作。
李 楠 县政府党组成员(挂职)
协助张添阁同志负责金融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