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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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3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山县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平山县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2022〕11号)安排,为持续推进全县国土绿化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切实提高我县生态建设水平,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标准及我省“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乡村为抓手,以国家、省级林业项目为支撑,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规划先行、遵循适地适树、提升规范设计、强化监督落实,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色发展之路,用绿水青山铺就高质量发展底色,不断扩大森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质量,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奋力打造产业振兴、生态宜居、和谐安定、充满活力的新平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今年,全县营造林绿化任务19.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4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0.8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争创省级森林乡村1-3个。
三、重点工程
(一)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按照市委、市政府造林绿化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绿化工程。
1.人工造林:完成人工造林2.4万亩。人工造林以国家和省级太行山绿化等重点工程为支撑,充分利用乡土树种适应性、稳定性的特点,通过人工栽植绿化,增加森林绿量,全力构建我县山区生态屏障。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对荒山荒地、片麻岩区域、重要水源地、矿山废弃地、未利用地等符合绿化条件的区域实施人工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为确保造林绿化成果、增加农户收入,将造林绿化与森林防火相结合、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对造林绿化进行合理规划。发展乔灌结合栽植模式,栽植树种以刺槐、侧柏(油松)、元宝枫(桑树)等树种﹢连翘为主:国省干道两侧及旅游景区宜林地采取以常绿树种侧柏(油松)﹢连翘混交为主,达到绿化美化效果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在重点林区适宜发展人工造林的地块采取刺槐﹢连翘混交的栽植模式,既可减轻防火压力又能增加农民收入;对个别乡镇采取元宝枫(桑树)﹢连翘的栽植模式,既能发挥生态效益又能增加农民收入。
2.封山育林: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对森林植被脆弱不适宜人工造林的深山区或生态位置重要区域,实施封山育林,着力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
3.森林抚育:完成森林抚育10.8万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量质并重的可持续经营原则,对新造幼林地通过实施浇水、修枝、补植、病虫害防治等抚育措施,开展土、肥、水综合管理,加强抚育经营、补植补造,提高成活率、成林率。
4.退化林修复:完成退化林修复3万亩。对生长状况不良,出现退化的林分进行抚育改良,通过抚育间伐,清除病、弱、枯林木,改善林内通风和光照情况,促进林木生长;通过对林间空地进行补植补造,改善树种结构,促进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一是3月12日,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直部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制定全县义务植树实施方案,由乡镇组织本乡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进度安排
(一)春季造林(3月10日-4月10日):人工造林完成年度任务的70%以上,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全部完成任务。
(二)雨季造林(7月10日-8月30日):加强雨季造林,栽植侧柏(油松)、刺槐、连翘等树种,完成剩余造林任务。
(三)秋冬季造林(10月20日-12月10日):对全年栽植情况进行补植补造,保证质量迎接省造林成效考核。
五、资金来源
(一)申请上级资金。积极申请中央、省级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提高绿化资金投入。
(二)引入社会资金。将造林绿化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引导公司企业、园区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社会工商资本参与造林绿化,加大绿化建设投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深化推进林长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构建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林长作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要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化、细化、量化”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三是充分发挥县绿化委成员单位作用。县林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包乡镇加强指导,县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绿化美化资金,县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红线内绿化美化等,各单位凝聚强大合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造林绿化体系。
(二)科学规划设计。县林业工作站根据市下达的营造林绿化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和详细作业设计,根据山区不同立地条件,合理规划造林模式,利用乡土树种优势,充分发挥混交林的防护效能和稳定性,并且增加农民收入。各乡(镇)要从苗木质量、整地打坑、栽植管护等各环节严格把关,达到工程要求,保证造林成效。
(三)创新造林机制。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市场化运作、社会投资的方式,积极开拓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二是积极鼓励、支持造林个体、集体、农民合作组织、社会企业等发展林果产业和商品林,引导造林绿化向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发展,形成规模效益。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大力开展3月份、11月份植树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台、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平台的舆论宣传作用,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县融媒体中心要对好的经验、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报道。县林业工作站要适时通报各乡(镇)进度,营造抢抓工期、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并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商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义务植树活动中,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范围发展,带动全县迅速掀起造林绿化高潮。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指标,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同等考核,并作为主要领导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适时对造林绿化完成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落后甚至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