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政府
 
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山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来源: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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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9
 
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山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山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平山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2021年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2年我县完成1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后基本实现“住用安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出行方便、环境整洁”的目标。
二、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捆扎),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池;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建设小区游园,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安装健身器材;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和营造“红色物业”氛围;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改造以及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脸识别、小区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改造内容阶段(2月底前)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按照不低于小区居民户数80%的比例,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科学制定每个小区改造方案,推动设计师、建筑师进社区,发挥专业人员桥梁纽带作用,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设计项目改造方案,做到“一小区一方案”,推行EPC(设计+施工)改造模式,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改造方案在小区公示五天后上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会审。
公共服务设施主管部门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专营单位依据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制定通信、电力、安防、消防、邮政等配套设施和养老、托育、助餐、便民市场、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改造计划。专项改造计划应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
(二)改造筹备阶段(3月中旬)
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和造价单位对改造项目工程量和投资进行概算,出具改造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并依规组织招投标活动。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采取联合审查、告知承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改造进度。
(三)施工阶段(3月20日-10月底)
取得相关手续后,组织中标施工单位进点施工,力争早开工、早竣工。改造中选取居民代表参与施工监督和安全管理。改造完成后,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居民满意度未达到80%的,根据居民意愿进行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10月30日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
(四)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组织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竣工决算,按照相关规定报财政进行决算评审并办理决算手续,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行总结,相关材料报市老旧小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审批局、发改局等为成员的平山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会,全面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完善县、街道(镇)、社区三级工作队伍,结合任务量安排充足的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
(二)压实工作责任。房地产服务中心对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财政、城管、住建、审批、发改等分工负责,协同推进。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全程参与,密切配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工程质量负责制,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
(三)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构建多渠道、可持续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模式,确保资金充足,改造内容全面,“一次改造,全面见效”:一是要积极多方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二是当年预算中合理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三是“水、电、暖、气”和通信等专营单位制定专项改造方案,加大专营设施改造资金投入;四是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五是积极吸引专业机构及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各类公共设施的改造与运营。
(四)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适时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二是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部门和专业人员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三是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广泛开展党组织引领的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化解改造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和监督施工、竣工验收等老旧小区改造。
(五)建立长效机制。依照我县《关于理顺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加强新时代县城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对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积极引入“红色物业”进驻服务,建立“5+3”工作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六)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宣传、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激发群众改造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营造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平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平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靳 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朝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谷全国 县住建局局长
刘志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平东 县城管局局长
张进彦 县教育局局长
陈东亮 县民政局局长
韩彦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晓东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齐正平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张彦丽 县卫健局局长
齐军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权志刚 县科工局局长
曹三江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封志杰 县供热办主任
史永革 县城市供水管理处主任
谢 冬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冯晓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唐立强 平山镇镇长
韩志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基建投资股股长
刘亚民 国网平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国丽 县邮政分公司
李 凯 中国电信平山县分公司总经理
刘广林 中国移动平山县分公司总经理
翟胜刚 中国联通平山县分公司总经理
赫志丹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平山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曹三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日常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政策解读